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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妈妈教唆4岁女儿偷手机 借买东西掩护孩子

[日期:2016-09-24]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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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打掩护 4岁女儿多次"淡定"偷手机用时6秒

孕妇打掩护 4岁女儿多次"淡定"偷手机用时6秒

  4岁女孩,原本应该在幼儿园里学习、玩耍,却被年轻的母亲带着到处行窃。9月22日,公安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一女子教唆未成年人盗窃被抓,该女子因怀有6个月身孕被取保候审。

  大人借买东西掩护孩子行窃

  今年4月以来,柏树林派出所辖区连续发生多起商户被盗事件。民警通过调取部分商户的监控录像发现,这些案件均是一名四五岁的小女孩所为,还有一名年轻女子一直跟这名小女孩在一起。

  9月22日下午,正在骡马市附近巡查的便衣民警发现该女子和小女孩再次到骡马市附近活动,便暗中跟踪。

  过了一会儿,该女子带着小女孩来到一处卖光碟的摊位前,女子上前与摊位老板搭话,称要买光碟,就在两人说话时,小女孩绕到摊位另一侧,迅速拿走摊位里边的一部手机,塞到自己的衣服里,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女子身边。女子见小女孩回到她的身边,很快便离开了摊位,当两人距离摊位较远后,小女孩拿出手机递给女子。随后民警将该女子抓获,将其和小女孩一起带回了派出所。

  嫌疑人是小女孩的亲生母亲

  经查,女子姓李,外地人。行窃的小女孩是李某的女儿,今年4岁,并且李某已经怀有六个月的身孕。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见到李某。李某称,她今年24岁,小女孩月月(化名)是她的女儿,她还有一个6岁的孩子在老家上学,她的丈夫在广东打工,但李某一直否认教唆女儿盗窃,对于警方出示的月月行窃的监控录像,李某一直低头不语。

  华商报记者见到月月时,她正拿着民警的手机看动画片,吃着民警买来的零食。李某被抓后,民警见月月身上的衣服比较脏,就买了新衣、新鞋给她换上。虽然接受民警给的东西,但月月的话比较少,问什么都不回答。对于一群陌生人谈论她以及她的妈妈,月月也表现得很淡定。办案民警证实,月月是李某的亲生女儿。

  嫌疑人是惯犯 曾教唆孩子多次盗窃

  办案民警表示,李某被抓获时,手里正拿着从买光碟的摊位上偷来的手机。除此之外,根据之前报案的几位商户提供的监控,可确定她教唆月月盗窃的行为。她的作案目标主要是手机,有时候也偷钱,每次都是李某在一旁放风,或借买东西吸引商户注意,由孩子动手偷东西。

  根据警方提供的两段监控显示,在一家服装店,月月趁店员离开柜台接待顾客,迅速翻了其中一个抽屉并将里边的手机拿走,只用了6秒钟。另一段视频是在一家礼品店,月月用不到10秒的时间翻了柜台的两个抽屉,拿走一部手机。每次得手后,月月都会迅速将手机塞到衣服里,然后快步离开柜台。

  民警介绍,李某曾经被外地警方处理过,是一名惯犯。由于李某怀有身孕,目前警方正在给李某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相关法律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可视为主犯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官表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发生成年人教唆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该成年人可视为主犯,负刑事责任。

  李某教唆4岁女童盗窃,按照相关法律,可按盗窃罪量刑标准对其进行处罚。我国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为,盗窃数额较大(1000元-1万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1万元-6万元),可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6万元以上),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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