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四川虐童养母被判1年零9个月 女孩已重返校园

[日期:2016-11-17]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四川虐童养母被判1年零9个月 女孩已重返校园

娟娟受伤时只有10岁,她的身上满是被养母用镰刀弄伤的痕迹。张星川 摄

正义网达州11月16日电(通讯员 罗丹丹) 狠心养母虐待养女,致10岁女孩遍体鳞伤。近日,经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据悉,2016年5月30日上午,大竹县黄家乡中心小学某年级林老师发现10岁女学生娟娟(化名)头部多处伤痕、走路一瘸一拐,问及娟娟(化名)得知系被其养母杨某殴打造成。学校联合黄家街道共同报案,经查,2016年5月27日晚,杨某以养女娟娟经常偷东西、不回家为由,在家中用竹条、镰刀、尖嘴夹钳等毒打娟娟,造成娟娟全身多处挫伤。经鉴定,娟娟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多家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很多爱心人士主动到医院看望住院的娟娟,并捐赠衣物和钱,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大竹县检察院在了解该事件以后,第一时间到医院了解了小女孩的生活、心理状况,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同时深入侦查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了该案快速侦结、快速批捕、快速公诉。

日前,经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悔罪,法院当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因娟娟系被杨某抱养,尚没有找到其亲生父母,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养父养母继续生活。在检察官的协调下,目前娟娟由民政部门安排在大竹县儿童福利院生活,并重新回到校园继续读书。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Shehui/2016-11/9420.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