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Boss直聘针对“李文星案”致歉: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整改

[日期:2017-08-13]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划重点:

  1. BOSS直聘称职位审核管理工作没有做好,让非法传销分子有机可乘,为李文星的不幸致歉。
  2. 已采取包括“100%审核认证”、“组建求职安全中心”、“建立平台提醒机制”等举措保证求职者安全。

封面新闻讯 8月10日上午,网络招聘平台“Boss直聘”官方发布道歉信,回应名校毕业生李文星在其平台遭遇求职诈骗误入传销组织殒命一事,称“任何语言也无法说出我们内心的悲伤和后悔,我们向李文星的家人,向用户和公众表达内心最深切的歉意”。

道歉信全文:

尊敬的用户与公众:

任何语言也无法说出我们内心的悲伤和后悔。由于我们的职位审核管理工作没有做好,让非法传销分子有机可乘,发布了虚假职位,李文星被诱骗加入传销组织后不幸溺亡。我们为李文星的父母失去爱子深深悲痛,为他的双胞胎妹妹失去哥哥深深悲痛。这一切锥心刺骨。此时此刻,我们向李文星的家人,向用户和公众表达内心最深切的歉意。

我们坚决拥护北京市网信办和天津市网信办对我们开展的依法联合约谈,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我们感谢天津警方有力打击违法传销分子,迅速查清了案情,抓住了诱骗李文星加入传销组织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我们感谢事情发生以来,各级、各部门政府主管领导依法给予我们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督促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感谢媒体和公众对我们提出的批评与鞭挞。在法律威严和公众监督下,对于在BOSS直聘平台上被虚假招聘伤害的用户,我们承担法律和道义的责任。

8月2日以来,我们紧急采取了三个方面的举措,力求保护求职者安全。

一、升级流程和系统,确保在线招聘者100%经过“机器+人工”审核认证

8月2日,升级审核流程,新加入招聘者100%须通过“机器+人工”审核。

8月4日,“活体动态人脸识别+身份证”认证系统上线,在逐步实施。

8月7日,全面排查,过去所有未经“机器+人工”审核认证的招聘者只要进行招聘,需要重新核验。

8月8日,紧急提交APP新版本,升级了实时查杀系统。

8月9日,APP后台修改用户举报流程,强化快速举报处理机制。

二、组建求职安全中心

8月5日,扩租600平方米办公区用于建设求职安全中心;扩建人工审核及大数据安全团队。

三、建立安全提醒机制

8月7日,向平台的全部用户推送防骗短信;建立APP内推送安全提醒的机制。

在这些举措的基础上,我们将坚持不懈地寻求保护求职者安全的各种方法。我们真诚希望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与全社会、与同行业共同建设安全的求职环境,共享数据信息及先进的作法和理念。

就业服务关系到千千万万人,作为从业者,我们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更主动接受政府监管,更主动落实法律要求,更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一个互联网招聘平台,所能够创造的一切价值,都应以保护求职安全为前提。从商业上看,没有用户安全,就没有用户信赖。没有用户信赖,就没有平台发展。

创业三年多,这是我们所经历的最为悲伤和艰难的日子。回顾创业之初,平台上的人们彼此信任,平等沟通,简单直接。正是因为来自用户的信任和口碑,BOSS直聘才得以发展起来。今天,那些在BOSS直聘上找到工作,可以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通过BOSS直聘招募到伙伴,可以一起追求梦想的人们,你们必定也为我们犯下的错误感到痛心,我们的确辜负了你们一直以来的信任。

此时此刻,扪心自问,团队创业的初心还在。我们愿意通过艰苦的努力和时间,一点一滴重新获得你们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走出一条自新之路。

BOSS直聘团队

2017年8月10日

李文星遇害事件时间轴

【天津静海检察院批捕9名“蝶贝蕾”传销头目】据平安天津官微通报,该传销组织规模庞大,等级分工明确,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者达7000余人。其中,在静海及周边地区发展传销人员达1600余人,占比近23%。 【京津网信办约谈BOSS直聘 “科蓝软件”已下架】京津网信办约谈BOSS直聘(京ICP备14013441号)法人,并下达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责令网站立即整改。涉事公司已下架无法搜索到;同时非人工审核认证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发布任何招聘信息。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Shehui/2017-08/9849.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