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安徽商报消息 到鱼塘内钓鱼,收竿时鱼竿碰到上方高压线,钓鱼者被电击伤,造成多个脚趾手指截除。为此,伤者将供电公司、用电单位以及鱼塘的承包人告上了法院,要求三方进行赔偿。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钓鱼者自己承担90%的责任,另外10%责任由用电单位承担。
[诉讼] 被电伤后状告三方
李强(化名)是一名大学老师,他诉称,2014年9月6日上午,他与朋友一起到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绿色港湾后面的一鱼塘钓鱼。收竿时鱼竿不慎碰到塘边两根电线杆之间的高压线,李强瞬间被电击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李强身上多处被击伤,进行截肢手术,同年11月1日出院。出院后进行康复治疗。据了解,电击导致李强左手4、5指截除,左足2至5趾截除,右足1至5趾截除等严重伤势。李强认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为高压线的产权所有者,架设高压线过低,不符合国家安全设计;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实际使用者,平时没有尽到维护义务;沈军(化名)系鱼塘承包者,没有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也未进行劝阻。李强诉至包河区法院,请求判令上述3方连带赔偿他各项损失559305元。
[辩护] 三方均称没有责任
合肥供电公司称,涉案高压线产权人不是供电公司,高压线设置高度符合国家安全设置规范要求。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称,他们公司不存在过错,涉案地点符合设计规范,李强在此地垂钓,自身承担全部责任。而鱼塘承包人沈军认为,他不是线路的所有人,也不是使用人且无赔偿能力。另外,他承包鱼塘不对外开放和让人垂钓,李强钓鱼受伤当天,他不在家也没收取任何费用。
[判决] 伤者承担九成责任
法院经过核实,涉案高压线实际使用人是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院认为,李强知道在高压线下垂钓存在安全风险而仍然为之,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法院酌定李强对其触电损害的发生承担90%的责任。合肥供电公司既不是涉案高压线的所有人,也不是实际使用人,且涉案高压线的架设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河区法院判决,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李强各项经济损失66083.1元。
李强不满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合肥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Shuofa/2016-05/1091.htm,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