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郭国权 摄 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中新网绵阳8月11日电 (杨勇 董媛媛 叶佩林)老农王某某明知非法种植罂粟属犯罪行为,还是抱侥幸心态,在自家花生地里种了1242株以泡制药酒。记者11日从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22日晚上,游仙区小枧派出所接村民举报,称小枧沟镇八龙村村民陈某种植了一片大家从未见过的植物,这些植物开的花很漂亮,对照网上的图片,很像是罂粟花。
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民警连夜赶往群众举报地点,果然是一片长势茂盛的罂粟苗,一共是270株。据非法种植罂粟的陈某交代,种子是从朋友王某某那里要来的,王某某说是“黄金菜”,果实能治病,所以就种了,但之前不知是国家禁止种植的罂粟。
由于陈某的种植数目尚不构成犯罪,民警全部铲除并对陈某严厉教育。据陈某说,朋友王某某也种植了罂粟,而且数量巨大。
4月23日下午,派出所民警来到位于沉抗镇的王某某家。今年59岁的王某某供述,2015年7月的一天,身患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他在一江湖游医的地摊边逗留时,听信罂粟壳泡酒能止痛,在明知国家禁止种植罂粟,非法种植属于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怀着侥幸的心理,冒险在游医手上购买了罂粟果种子。同年8月,王某某将罂粟果种子播撒在自家房屋侧面的花生地里。自以为无人知道的王某某没有想到,他会因陈某非法种植,牵扯案发。民警在王某某的花生地里铲除已经零星含苞开花的1242株罂粟。由于王某某种植罂粟多达1242株,已经涉嫌触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安机关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
今年7月7日,游仙区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介绍,罂粟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会危害身体健康,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发生生命危险。因此,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了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Shuofa/2016-08/5961.htm,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