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上海启动《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修订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控烟立法的支持和理解情况,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查。昨天记者从市爱卫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8%调查者选择赞成在机场、铁路站取消吸烟室。
据介绍,本次调查设计的问题,相对偏重于烟民,较能体现烟民的态度。调查显示,64%的调查者回答从来不在室内吸烟,18%的调查者回答室内无其他人就吸烟,有人就不吸烟,但仍有16%的调查者回答无论室内是否有其他人都会吸烟。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唐琼解释说,从这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吸烟者是知晓二手烟危害的。而仍有16%的人员不考虑他人感受,可能与上海尚未明确室内完全控烟有关。
调查中对于上海如果制订“全面室内无烟”的法律,高达94%的调查者选择理解和遵守,也进一步说明一部“全面室内无烟”的控烟法律,对于让吸烟者自觉在室内不吸烟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对于上海本次控烟修法中的焦点问题,是否在机场、铁路站取消吸烟室,调查者78%选择赞成,4%选择想办法到无人注意的角落吸烟,16%表示反对。
专家认为,这一结果提示我们,绝大多数吸烟者面对全面无烟的法律,第一选择还是会理解和遵守法律,但也不排除少部分人员会反对或者会选择逃避法律。这就需要我们在立法时考虑周全,一方面要全面遵守室内无烟的基本要求,取消吸烟室;另一方面还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防止少部分人群在禁烟场所内吸烟。当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机场、铁路站设置室外吸烟点,引导吸烟者到室外去吸烟,从而提高法律的可行性。
调查中对在法律禁止地方吸烟、遇到他人劝阻时的态度,77%的调查者选择立即改正;18%的调查者选择友善劝阻就配合,语气粗暴就不配合;2%的调查者选择别人劝阻会有失面子,等别人离开后自己会悄悄纠正;只有1%的调查者选择拒不接受。这一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吸烟者是愿意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旦意识到自己违规了会愿意纠正。
法学专家表示,从行政法层面看,非烟民所遭受二手烟危害的解决办法要靠法律。而法律要想行之有效,应当简单明了、便于执行。对于非烟民,应当与烟民“零接触”,即与烟草烟雾“隔离”。在这一点上,本市相关立法并不到位,应当尽快修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不仅全面、严格、有效地体现公约要求,而且加快解决非烟民长期遭受的二手烟危害。(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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