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近年来先于国家要求开展了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工作,2012年以来全区“三公”经费年均下降18.5%,将结余结转的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支持经济发展。2015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40亿元用于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
进入“十二五”中后期,自治区紧紧围绕预算管理、税收制度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任务,一手抓改革方案出台,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实,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先后制定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等有关内容的58个改革文件,一大批关键性改革举措密集出台,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下放一块、划出一块、整合一块、压缩一块”的思路,制定出台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及8个配套管理办法,并将结余结转的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支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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