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肇事现场令人心惊。网友供图
扬子晚报网9月2日讯(记者陈咏)1日傍晚,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男子蒋某某,开车连撞10人致1人死亡。2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事故肇事者蒋某某(男,46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1日傍晚17时50分,江都新嘶华线高汉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黑色轿车连撞路边集场摊点和骑摩托车、电动车人员及行人,致10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受伤女子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赶到现场会同120人员将所有伤员送至医院救治,同时控制肇事者并带至公安机关调查,对是否涉嫌酒驾、毒驾进行检测。经初步调查,肇事者蒋某某排除酒驾、毒驾,事故原因系蒋某某身体突然不适,驾车不当造成。
今天清晨,江都警方再次通报,事故肇事者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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