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四川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代理人王某某向其合作的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份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金额为796.5万余元,应申报缴纳税费42.5万余元,由于该发票有代码和编号,一时蒙过了合作公司。在发票审核中,经播州区地方税务局调查和遵义市地方税务局鉴别,该发票系假发票。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9岁,住贵州省六盘水市)困虚开假发票被播州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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