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前不久在家中上网时,一条“以每张一百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及U盾”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他到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和U盾,并和买卡人王某某联系,约定以13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当两人在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在王某某身上查获以同样方式购买的他人银行卡5张。对于购买的他人银行卡去向,王某某交代其也是予以高价转卖给他人。
对于最终这些银行卡和U盾的去向,办案民警介绍,很有可能会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案件中的作案账户分散被害人资金。如果有人用这些银行卡做违法的事情,持卡人很有可能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国家法律。另外,由于银行卡储存着许多个人信息,出售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破解并盗取个人信息而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王某某已被浦东公安分局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先生虽然经民警教育、警告后予以放行,但是,其个人的征信系统记录中会因此留下污点,将对其今后向银行申领信用卡、申请房屋贷款、信用贷款等金融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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