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12月14日,贵州遵义播州区一男性村民因对所在村委工作不满意,在村委进行换届选举时,大闹选举现场,致选举工作一度受到影响。当派出所介入调查后,已将该男子行政拘留。
据悉、12月14日上午,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一村委会召集村民对该村村委换届选举进行投票。村民夏某赶到投票现场后,认为村委会没有为群众办事,心中甚为不满。为发泄心中怨气,夏某故意找茬,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吵架,经在场村民劝解后,夏某不听招呼,还用脚把正在进行投票的投票箱踢倒,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后在场工作人员将夏某控制,并立即将向公安机关报警。
当天参加选村委选举安保巡视工作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夏某强制带离,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12月14日11时许,夏某到达本人所在的泸江村安庄参加该村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在选举过程中,夏某以村委班子没有为群众办事为由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用脚把正在进行投票的投票箱踢倒,造成选举工作不能够正常进行,时间长达二十分钟。并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目前、夏某因破坏选举秩序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本文地址:http://kx.cqfzb.com/jingfang/2016-12/9522.asp,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