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近日,从贵州播州区公安局获悉,该局治安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依法为农民工讨薪14万余元。
据悉,播州区公安局在1月3日接到该区社保部门移送的曹某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案经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后,及时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2015年12月,曹扬辉承建的位于播州区龙坑镇盛世豪庭二期工程15-16号楼木工工程完工后,拖欠木工班组工人叶现伟、郑传开、徐光红、张先奎等22人工资共计825044元,经遵义市播州区社保局责成贵州东海铭城建筑有限公司出资82万元,专款用于支付曹扬辉拖欠叶现伟、郑传开、徐光红、张先奎等22人工资。该款到位后曹扬辉将未兑现叶现伟等人工资共计14.2万元,经播州区社保局再次责令限期要求曹扬辉支付后,曹扬辉仍拒不支付。
1月4日,曹某辉被警方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当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曹某辉被刑拘留后,其家属积极配合警方工作,于1月12日筹款14.2万元交给警方,及时兑现了所欠农民工的工资。鉴于曹某辉家属的积极配合,警方日前已变更强制措施,将曹某辉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jingfang/2017-01/9624.htm,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