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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车上安装警用设备 城区鸣笛催促交警让行

[日期:2017-02-04]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刘国宝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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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法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2月3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交警查获一起非法安装使用警用设备违法行为,原因竟是车主无知不懂法,在私人用车上安装起了警用车载设备并在闹市区随意鸣笛,可这次却与往常不同,竟催促执勤的交警为其“让行”....

 

网络图片

      据悉,2月3日早上8时,播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南白中队中队长刘学举驾驶车辆在南白城区执行警护卫任务过程中,行驶至南白镇城区移动公司斑马线路段等候行人过马路时,后面一辆私家车嫌前方车辆“不让行”,就急不可待的打开警用爆闪灯并用喊话器喊话让前方车辆靠边让行…凭着职业敏感,刘学举中队长通过后视镜往后一看,是一辆私家车闪着警用爆闪灯且鸣着警笛在喊话,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该车辆有问题,于是刘学举中队长下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这辆小型轿车车前安装了警用爆闪灯,发动机旁装有警报器一台,同时在车内发现了遥控器。经过对驾驶人的仔细检查,核实该车驾驶人罗某是播州区人、是一洗车场负责人,该车属于他的私家车,也无法提供特种车辆警灯警报使用证,播州交警当场将其手续扣留,通知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处罚决定书(警方供图)



从男子私车御下的警笛(警方供图)

      通过事后了解,罗某是为了好耍“绷面子”,以为安装警灯警报器就能优先通行,就于近日在网上购买来警灯警报器自己安装使用,没想到今天栽在真警察的手上了。目前,播州交警已对驾驶员罗某作出处以罚款2000元、收缴其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的处罚;驾驶员罗某已表示今后坚决不再做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事情,争做一名合格的文明交通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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