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10月9日,贵州遵义播州区男子秦某因酒后在一茶馆门口小便,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据悉,男子秦某因酒后于10月5日21时20分,在贵州遵义播州区万寿北街沁园小区一茶馆门口小便,茶馆的主人罗某在劝阻过程中还遭到秦某的殴打。
当地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男子秦某仍然情绪激动,在小区内大吵大闹,不听劝解。
处警民警当即决定将男子秦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但遭到秦某的拒绝。处警民警在多次劝解无效后,强行将秦某带离现场。
在处警民警的强制带离中,秦某用手紧紧勒勒住一名民警的脖子,抓住衣领,故意与处警民警推搡。在民警将其带至警车处时,秦某还用脚猛踢处警车辆。
秦某被处警民警强制带至派出所后,拒不听从值班民警劝告,仍在派出所内大吵大闹,后被值班民警带至办案区约束至酒醒。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后,认定秦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0月9日,男子秦某被警方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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