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4日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破解法院“执行难”,该院在限制“老赖”高消费上再推系列新举措。其中,该院与教育部门达成协议,对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除此前对其本人的种种限制措施依旧适用外,其子女将被禁止在杭州就读民办学校。
“杭州部分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不菲,每年的费用基本在2万元以上,有的甚至更高,这显然属于高消费。”杭州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很多执行案件中的申请人因收不回执行款,生活陷入困境,子女入学的经济来源都成问题。而有的‘老赖’却把子女送进收费颇高的民办学校读书,这不合情,更不合法,法院当然不允许。”
据悉,今年6月,杭州中院与市教育局以会议纪要形式敲定了相关操作细节。具体包括,每年民办学校招生季,杭州中院将提供2份最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教育部门,民办学校在招生时,将比对学生家长姓名与失信名单库,如发现家长系失信被执行人,就取消其子女报名资格。
杭州中院透露,如果在执行中发现“老赖”子女已经就读民办学校,则会建议其子女在下一学年转学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拒绝执行的,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对“老赖”本人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论处。根据规定,“老赖”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经查证属实,可被处以予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了解到,这是杭州中院对最高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中“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的首次程序化操作。该院裁决和综合管理处副处长俞春伟告诉澎湃新闻,相关举措主要目的就是要惩罚失信被执行人,让他们一次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其尽早履行债务,摘掉“老赖”的帽子。
杭州中院同时表示,此举并不会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虽然“老赖”子女无法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但对于就读公办中小学的基本权利教育部门依旧会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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