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主页
综合
警方
法苑时空
检察风云
法工在线
论谈
说法
廉政中国
社会
民生
聚焦
财经
军事
健康
文教
法规
首页
→
重庆开州:一条催债短信竟引来死亡威胁的评论
重庆开州:一条催债短信竟引来死亡威胁
的评论
[
发表评论
]
第 3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8/2/17 8:33:37
回复
匿名
的评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恶卢遭拘留了没有啊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8/2/13 21:53:20
此等恶人,该杀!连老母都拿来发誓,真不是东西。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8/2/13 13:42:0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1/1
1
热门评论
匿名
发表于
2018/2/17 8:33:37
恶卢遭拘留了没有啊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匿名
发表于
2018/2/13 21:53:20
此等恶人,该杀!连老母都拿来发誓,真不是东西。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匿名
发表于
2018/2/13 13:42:0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