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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诺科技园倒手,欲逃废高英灿3.37亿债务

[日期:2017-05-22] 来源:www.zfxw.com.cn-中天在线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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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天在线   2016-08-11 11:21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信诺科技园”,2011年动议开发建设,但建设资金严重缺乏,由合作建设方黑龙江建设集团带资进场,而这些资金实质来源于项目承包人高英灿的个人民间借贷。2014年5月,项目倒手,背景深厚的潮汕老板许楚家入主科技园(项目公司系深圳市安联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信诺公司”)。为解决退场问题,几方共同约定由安联信诺公司等偿还实际出资人高英灿2.5亿元,偿还黑建集团0.87亿元。

    但上述债务到期后一直拖欠,高英灿不得不将欠款方诉上法院。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新入主的许楚家为了逃废这笔高达3.37亿元的巨额债务,动用其背后庞大的政治资源,使案件在进入法院长达3年的时间仍然处于一审未结状态。

    几年间,许楚家奇谋百出,黑建集团和高英灿陷入了新的官司,陷入检察院调查,陷入各种非难和程序更改,步步维艰,高达3.37亿元的债权官司虽仍然处于一审阶段,但高英灿觉得,不排除各种极不正常的背后势力干扰,即便天经地义的“欠债还钱”,也可能难如登天。

单方违背合同致债务纠纷

    这三年来,因为一场高达3亿多元的债务纠纷,高英灿四处奔波。“我不知道还得等多久。”高英灿无奈地一声叹息。

    事件的起因还要追溯到五年前。高英灿于2010年3月退休。2011年,国企黑龙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信诺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诺电讯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联建协议”,双方达成合作,黑龙江建设集团以6.39亿元的总价承包建设位于深圳前海的信诺科技园升级改造项目。

    随后,因为该项目的需要,黑龙江建设集团向高英灿签发了全权委托书。依据委托权利,由此高英灿以合法身份和该案项目有了关联。

    但合作很快就遭遇了变故。由于信诺电讯公司此后无力出资,依照合同约定,高英灿代表黑龙江建设集团,于2011年向信诺电讯公司账户汇入1亿元,又于2012年12月向该公司账户汇入2亿元。“以上资金都由我个人贷款垫资,票据和合同在此后的庭审中均无异议。”高英灿说。

    从2011年至2013年7月,高英灿代表黑龙江建设集团到深圳市政府备案成立了深圳信诺科技园开发项目部,调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00余人进驻深圳该项目工地。“此后,我贷款相继投资2700余万元,建设了办公楼、民工住宿楼、拆迁、围墙建设、基坑支护等工程。该事实在此后的庭审中也无异议。”高英灿说。

    2013年5月,信诺电讯公司、安联信诺公司单方将项目股权51%卖给哈工大集团,随后又把该项目70%股权卖给许楚家个人,项目公司更名为深圳鲤鱼门公司。“信诺电讯公司等违背合同约定的单方突变,导致本案件的债务纠纷出现。”高英灿说。

三年艰难诉讼路

    在信诺电讯公司等违背合同约定后,高英灿决定要回此前他的个人垫资。2013年7月间,信诺电讯公司、安联信诺公司、哈工大集团、黑龙江建设集团多次共同召开研究解决原合作开发问题的会议并达成协议:黑龙江建设集团退出,支付黑龙江建设两集团0.87亿元、支付高英灿个人垫资2.5亿元。

    但高英灿表示,签订协议后,信诺电讯公司等并未按照协议内容,将高英灿个人垫资的2.5亿元支付给他。此后,高英灿一纸诉状将信诺电讯公司等告上法庭,希望借助法律途径要回垫资款项。

    此案因其标的额巨大,一审法院便是高级法院。高英灿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对方提出异议,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此前的几次庭审中,“对于我的出资情况,各合同事实均无异议。”高英灿说。

而鲤鱼门公司则认为,高英灿并没有原告主体资格,而且侵吞国有资产。焦点转移后,令本案的进展一拖再拖。对于这样的情况,一位资深律师表示,无论是授权委托、出资事实还是各方同意债权转让,高英灿的原告主体资格是无可厚非的。

    关于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高英灿则觉得更为荒谬。据了解,广东省高院为了这个问题,曾特向黑龙江省国资委发函。黑龙江省国资委复函中明确表示,“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书》,涉案资金不是无偿转让,而是需要进一步结算,黑建集团向高英灿的授权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而令高英灿气愤的是,“被告鲤鱼门公司曾向检察院举报,相关部门用一年半时间对我的所有账务往来进行了审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被告的意图很明确是在转移焦点,扰乱庭审和判决。”

    高英灿本想的是退休后能发挥余热,如今却深陷泥沼,不仅自己因为无法拿回资金而心力交瘁,也让黑龙江建设集团受到了损失。而这场旷日持久的债务纠纷最终会如何收场,高英灿依然无法预测。

鲤鱼门恶意应付诉讼

    日前,在网上出现一篇题为《黑建张厚、高英灿深圳合谋虚构3.37亿债权真相》的文章,对五家公司负责人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的协议完全不认账,称高英灿是虚构3.37亿元债权。

    高英灿说,上述文章明显是许楚家雇枪手所写,也代表了许楚家的真实目的,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干扰法院审理,实现逃避巨额债务的目的。

    高说,许楚家是原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已落马)的外甥,有着深厚的背景。许楚家多次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到哈尔滨市、黑龙江高院门口和广东省高院门口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他还串通法院个别人员,干扰本案,使法院助纣为虐,连一审都能审三年而不结。

    一位资深律师介绍案情并分析说,许楚家与原告高英灿根本不相识,并无任何经济往来关系。原告2013年9月立案。当时许是本案的局外人。只是2014年5月后,许楚家与侯庆宾之间发生了项目借贷,许只用3.9亿元的本金,而巧取豪夺市值超百亿的开发项目权。在2014年8月13日原黑建董事长张厚接受组织调查后,许楚家刚买到这个项目,为打掉原告高英灿的债权,他认为机会来了,立即雇请20多人于2014年8月22日赶到哈尔滨市打着横幅“张厚和高英灿联合侵犯国有资产天理难容”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大门口示威,同时把举报高英灿贪占国有资产的信送达至检察院。

    上述举报造成高英灿被黑龙江省检察院调查询问29次,合计询问调查笔录长达100多小时,同时省检对举报高英灿所有涉案账目进行认真核对资金往来账目长达一年之久,含银行往来流水账单都一一调取。此外由此也被省委巡视组对高英灿询问笔录数次而审查。省审计厅结合涉案项目对高英灿和建设集团的往来账目也进行了严格的审计。

    以上过程全是许楚家借张厚双规之机对原告高英灿恶意举报而来的,其险恶目的是把原告高英灿抓进去,他官司不打便自赢。使他失望的是原告没有侵害和贪占国有资产,反而被确定原告是本案的债权人,同是实际投资人。

    高英灿说,以上事实足以证明许楚家操控法院随心所欲、步步为营还不过瘾。更可恶的是又于2015年5月,再次把黑建两集团告上深圳市中院,索赔7000余万元。可笑的是,许楚家半路杀入,何来损失。诉前,深圳中院去哈尔滨把黑建两集团国有企业的基本账户全部查封,同时,还查封集团上市公司599万股。给两公司造成特别巨大损失和经营停滞数月。此目的是向两集团实施查封高压后,许楚家借机多次去哈尔滨找两集团董事长和解此案,可恶目的是少拿钱逼迫集团同意撤案,目的没得逞便于数月后又是许楚家又随意的自己撤诉了。深圳中院对此恶意诉讼、玩笑式诉讼根本不做解释。

    时已2016年8月初,距离立案已过去三年,而3.37亿元的一审诉讼,仍在开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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