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楼40套房子被李某某以两个儿子名义买走
2014年2月14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某某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某某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任利民在实名举报材料中称,2009年1月21日,时任霍煤集团高管的李某某以两个儿子的名义(李晓 1981年出生、李军 1983年出生),在位于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阿卡笛亚小区(原称枫丹丽舍小区),同一天一次性花费1280万元购买41套住房,其中一套是662万的综合商务楼,这些房屋总面积5570多平方米。
任利民还向“深读”记者提供了“李晓”和“李军”签名的41套购房合同及缴款收据。其中写有买受人为“李军”的20份购房合同中,“李某某”作为委托代理人签有自己名字。其余21份购房合同均为“李晓”签署。
任利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跟李某某不认识,也没见过面。我之所以举报是希望相关部门能查个明明白白,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探访 40套房已卖掉 仅有1套留自住
4月22日,“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来到内蒙古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阿卡笛亚小区采访时发现,该小区分为一期和二期,共有33栋楼,小区临街下面是商铺,还有部分写字楼。
整个小区有2000多户居民,在通辽市当地属于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生活社区。
记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41份购房合同上显示的地址,逐一核实发现,其中40套房子均在该小区一期12号楼,此楼属于6层住宅,共有6个单元,然而目前的居住人或业主并不是李晓或李军。
该社区一期4号楼1单元301房间显示,李晓家人在此居住,随后李晓的妻子向记者证实了该房子的产权确实登记在“李晓”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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