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某局局长带队到某县调研,接受超标准接待,导致一名陪酒的基层干部因饮酒发生意外伤害。接受接待的和安排接待的双方人员10人均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该案值得所有党员干部深思。
案情概要
省直某局局长傅某、机关党委书记欧阳某一行4人到达某县调研,中餐、晚餐及次日早餐由该县对口单位安排,三餐费用共计支出6007元,超出当地公务接待标准2087元。其中,晚餐安排在某山庄酒店,共两个包厢,接待单位负责人陈某、党政办主任刘某、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李某、下属单位负责人周某等陪同。饭局6点多开始,40分钟后傅某、陈某等人离开包厢到湖边散步,之后欧阳某等相继离开,席间大部分就餐人员饮了酒,周某在包厢时已呈现醉酒状态,当晚共喝西凤酒3瓶、米酒约3斤、重庆啤酒7瓶。
当晚9点多,傅某等人散步后,接待单位陈某等人又安排两辆公车接送傅某、欧阳某等8人吃宵夜喝油茶,期间又喝了6瓶啤酒和1瓶黄酒,傅某发现周某明显醉酒,就招呼大家提前离开返回酒店。本次吃宵夜共计消费375元,由公款报销。此外,傅某、杨某、欧阳某住宿的是398元/天的套房,超过了330元/天的规定标准。
当晚,醉酒的周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直到第二天,周某回家后仍感不适,其妻拨打120送医过程中下楼时摔了一跤。头部碰在了阶梯上,被医院诊断为视神经有问题和脑颅损伤,后经住院治疗已无大碍。
傅某、欧阳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接待单位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相关其他责任人员4名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党风评析
诸如此类案件,通报的是个案,反映出来的问题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接受超标准接待者,照吃照住、习以为常,顶风违纪、心存侥幸;操办超标准接待者,公款媚上心不疼,陪吃陪喝心无纪。公务接待姓公,花的是公款,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还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本案就是群众举报查处的。公务接待超标准一次,公务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就要损一分。本案公务接待违规吃的是晚餐和夜宵,吞噬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醉酒意外损伤的是身体,实质损害的是党风政风。接待超的是吃住标准,丢的是合格党员的标准,若视为正常,不严肃处理,党员的先进性从何谈起?严肃查处此案,就是要释放“纠‘四风’、治陋习”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公务接待、每一餐饭中切身感受到纠“四风”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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