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8月16日电 (记者 崔琳)8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甘肃省公共气象中心原副主任、兼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张华,被告人甘肃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洪飞贪污窝案,兰州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50多名负责人旁听此案。
当天上午9:30分,随着一声法鎚落定,此案开审,现年50岁的被告人张华与41岁被告人薛洪飞被带上法庭。庭审中,张华认为其是按照气象局及防雷中心的规定发放奖金,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贪污数额提出异议。共犯薛洪飞对指控实事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此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张华利用其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薛洪飞共谋,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甘肃省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73.4万元。其中,张华分得近66.2万元,薛洪飞以缴纳税款及手续费名义分得约6.98万元。
同时,2011年至2014年,张华利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副主任张某(另案处理),联系甘肃中汇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某(另案处理),先后六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约116.82万元,其中,张华分得近100.36万元,申某以缴纳税款名义分得约16.47万元。
上述两起犯罪,张华共分得约166.5万元,并以所谓奖励、公关支出,好处费等名义再将其中的7万元分给张某,16万元分给叶某(另案处理),5000元分给万某。
此外,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华与时任甘肃省防雷中心宁安检测站站长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十一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近75.2万元,张华分得50.85万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张华与甘肃省防雷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七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近61.1万元,其中,张华分得28.18万元。
立案前,张华向甘肃省气象局退缴赃款58.87万元,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查扣张华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房产一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共计约326.4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薛洪飞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共计73.4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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