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更祥 通讯员卢思莹 黄春艳 大亚湾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越南籍女子阮某为获利分三批次介绍15名老乡到中国打工,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去年2月,阮某通过蛇头从越南偷渡到广西东兴市,再辗转到惠州市大亚湾区一公司工作。后来,阮某答应帮助越南老乡来中国打工。据阮某供述,之后其联系曾帮她偷渡的越南蛇头,由蛇头帮助越南老乡偷渡入中国境内,乘汽车来到惠阳,再将他们送到自己所在公司并安排他们在该公司打工。通过这种方式,去年3-5月间其分三批组织了15名老乡非法进入中国境内打工。安排好工作后,阮某就联系越南的亲戚收取费用,再让亲戚把收到的钱转交给中介。因为这群人里只有她才会说中文,所以公司就让她每月代领发放工资,阮某扣下100元,发给老乡每人2500元。案发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万元。
大亚湾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阮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决阮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附加驱逐出境。判决后,阮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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