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前中信银行理财主任夏某在离职后仍然以银行名义高息放贷,被公诉机关指控诈骗1700余万元。今天上午,夏某被指控诈骗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庭上她否认诈骗,称自己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前银行高管借银行名义诈骗
夏某是80后,曾在中信信用卡中心做理财主任,2011年辞职后开了一家奢侈品店,但生意一直不好,主要以高息放贷等方式赚钱。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人夏某在朝阳区等地虚构中信银行内部高息理财产品,以通过银行高管帮助购买内部高息理财为名,骗取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700余万元。
多名受害人说,认识夏某的时候她在该银行做负责理财的高管,所以相信她能做高息返利的理财项目,才放心地把钱交给了她。刚开始大家还能收到10%左右的利息,但后来夏某以自己不在北京或财务做账需要时间等理由,到期不给还款,债主们才发现她在澳门赌博,于是报警。
自称不是诈骗是非法吸储
庭上,夏某否认借中信银行名义诈骗,吸收被害人的钱只是做各种理财投资和拆借。“我的行为虽然触犯法律但不是诈骗,我认为应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此,公诉人强调,夏某提到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中,被告人夏某一直口头上在说愿意还款,但是没有相关证据与资金的支持,她的消费去向也并不是投资。
因此公诉机关认为,夏某构成诈骗罪,且钱款任意挥霍,其认罪态度较为恶劣,且没有还款行为,请法庭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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