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高薪收入家庭,会选择雇佣菲佣从事家庭劳务,但选择人员时也要留心。近日,海淀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菲佣盗窃雇主案件,涉案菲律宾女佣JuLi已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被驱逐出境。
非法居留 菲佣盗雇主
据了解,JuLi是菲律宾籍女性,2014年3月持旅游签证入境中国,签证过期后她并未申请延期,而是通过担任保姆在国内非法居留。李女士是涉外公司工作人员,2016年1月28日,通过同小区业主家保姆所在的中介公司介绍,JuLi被安排到李女士家,因信任中介,李女士未核查公司及JuLi的相关手续。
试工一天后,李女士因为不满意,准备不再雇佣JuLi,而JuLi趁着李女士下楼时窃取二楼客厅的钱包,钱包内有人民币1627元、中国移动充值卡5张(面额共计人民币500元)、新疆特产购物卡1张(卡内余额人民币500元),并将钱包藏在卫生间马桶后面,将钱、卡拿走。
次日,李女士打算结账让Juli离开时,发现钱包丢失并报警,民警出警后在李女士家里发现被盗钱包,并将Juli抓获。后JuLi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盗财物已归还李女士。
获刑半年 被驱逐出境
公诉机关指控JuLi构成盗窃罪。海淀法院依法为JuLi指定辩护律师、翻译并安排其使领馆人员探视。法院经审理认为,JuLi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认罪态度及退赔情况,最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驱逐出境。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JuLi将在6个月刑期期满后被驱逐出境。
■相关新闻
专偷小物件 菲佣获刑5年
记者了解到,JuLi并非本市首例因盗窃被驱逐出境的菲佣。2007年,35岁的菲佣夏瑞娜通过北京一家家政公司的推荐,到徐女士家做家政服务。夏瑞娜上岗后,徐女士家里丢了不少小东西,如项链、手表、床上用品等,就连孙子刚买的游戏机都不见了。
临辞职前,迫于压力夏瑞娜拿出自己盗窃的部分物品,并称一些东西已经打包送到了国际邮局。警方介入后,在夏瑞娜的邮包中发现了2块手表、8条项链、2对耳钉、7双鞋以及其他财物,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夏瑞娜有期徒刑5年,并处驱逐出境。
■法官释法
“驱逐出境”适用范围
驱逐出境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四种附加刑之一,其特点是仅适用于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籍和无国籍人),对于继续居留在中国境内有再犯可能的或危害我国国家、公民和社会利益的,可以判处驱逐出境。
以海淀区为例,自2015年至今海淀法院共判处外籍被告人驱逐出境10例,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夺、强制侮辱、猥亵妇女、危险驾驶六项等罪名。另外,如果只对外籍被告人判处驱逐出境的,判决生效时开始执行。如果如本案情况,对外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的,需要等待有期徒刑完毕时方可执行驱逐出境。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北京晨报)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Fayuan/2016-07/4153.htm,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