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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副院长:应给钱仁风“正大高”的道歉

[日期:2016-08-10]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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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昆明8月9日消息(记者陈鸿燕)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出狱八个月后,钱仁凤终于等来了对最自己的赔偿。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今天召开发布会,正式宣布裁定结果。按照国家赔偿标准向钱仁凤支付172.3万元的国家赔偿。至此,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2岁女童被人投毒致死、17岁保姆钱仁风被判"投毒凶手"入冤狱13年零10个月的案件,完成了翻案、再审以及赔偿的工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早上向钱仁风的代理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钱仁风获赔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共计1723857.30元。关于钱仁风提出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应区分法定工作日及加班、公休日、节假日、带薪休假日予以不同赔偿标准的赔偿请求。依照相关规定:支付赔偿请求人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人民币122.38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钱仁风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00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表示,钱仁风国家赔偿案是近年来我省关注度最大、赔偿数额最高、决定时间最快的案件。处理该案,法院本着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严格依法,案结事了的理念,力争要把该案办成平冤理直、纠错正偏、体现关爱、传递温度的精品案。

今年6月1日,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提起共计95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今年7月8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当事人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在蒙冤入狱近14年获释后,钱仁风终于得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钱仁风代理律师杨柱认为,这个案件只完成了三分之一,当事人无罪释放,作为一个律师原本应该释怀。但是,从这个案子看出,第一,真正的凶手是存在的;第二,这三个做假证的警察涉嫌徇私枉法罪,作为一个律师所能做的已经做完了,后面是整个社会的呼吁。

田成有表示,要给钱仁风一个正式的、大方的、高规格的道歉。田成有称,司法应该是谦卑、文明、平等的,要平等的对待每个公众,要修复社会的伤痕,要用谅解、和解,让大家感到诚心、诚意。追查真凶要回到历史的现实,需要相关部门依靠法律规则来追查,法院只能站在审查的角度反思、总结。

钱仁凤被宣布无罪释放后,法院就成立了调查组,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追查现在没有结论,如何处理还需要走程序,且处理必须严格尺度,严格依法来办,法制需要各个部门各自搞清楚,公平需要大家一起来推动。

钱案受害儿童侯磊的父亲侯老六与受害幼儿园园长朱梅的父亲朱明华也一起到昆明联手在现场呼吁抓捕真凶,问责不法。星蕊宝宝幼儿园园长朱梅的爸爸朱明华称,“当时杨律师下去找过我们若干次,我没有碰面。因为我们当时精神上经济上和着脑筋上都被整蒙了,投毒案以后连续发生过五次纵火,烧了我们家院坝里的摩托,最后这一次是连房子都被烧毁了,担惊受怕的。我女儿就更怕了,被吓怕了!”他说此时此刻,他希望的就是严惩真凶:“对钱仁凤被判决以后,我们一直都对这个事情有疑虑。我们就是想过安稳的日子。把真凶抓出来以后我们就安稳了,赔偿我们的损失!”

当时死去的孩子侯磊的爸爸侯老六表示:“意外!而且心理上不平衡。我们这10多年心理上身体上的煎熬不会亚于钱仁凤。我们要求法律给凶手捉拿归案,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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