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江苏一男子盗窃40余万打赏网络女主播 获刑10年

[日期:2016-09-10]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新华社南京9月9日专电(记者刘巍巍)21岁男子周某为取悦网络女主播,竟采用将老板微信账号内款项转入自己账号的方式,共计窃得42万余元。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8日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河南籍男子周某来到吴江打工后,在该区盛泽镇一家网店担任客服,负责改价和配货等工作。网店老板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用于收付货款。一次偶然机会,周某意外获得账号密码。

在此后的近5个月间,周某多次使用这一微信账号向自己账号内转款,每次从几百元到1万元不等。今年4月,老板发现账户内款项明显减少,调查发现有不少笔转入周某账户的记录。周某见事情败露,承认盗窃老板账户内款项的事实。经核查,周某共计转款达424834.79元。

据周某交待,这些偷来的款项已被其挥霍一空,除用于吃喝玩乐外,一大半用于打赏网络女主播。原来,周某是一家直播网站的会员,通过该网站可观赏网络女主播表演。为获得女主播青睐,网站设置了给女主播打赏和送虚拟礼物的功能,只要花钱送礼物,女主播就会与其互动,这让周某获得巨大满足感,痴迷其中的他不惜为此一掷千金。(完)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Fayuan/2016-09/8019.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news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