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9日讯(通讯员 武检轩 记者 张斌)今天上午,常州武进区检察院通报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处理情况,13名涉案人员一一领刑。而根据通报内容,在斗殴发生期间,这伙人除了使用砍刀、红缨枪等管制刀具外,甚至还动用了钢珠枪,情节十分恶劣。
检察院通报内容称,黄某、邵某等人因赌博利益之争及其他纠纷,经常聚众斗殴。去年3月24日,黄某和邵某分别纠集多人在武进湖塘镇一茶室内斗殴,双方持砍刀、钢管、红缨枪等器具相互砍杀,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财产损失4万余元。
另外,黄某因怀疑薛某在赌博过程中作弊,于去年6月6日纠集多人持钢管、砍刀、钢珠枪等工具,至湖塘镇鸣凰某台球会所,与薛某一方纠集的十余人相互殴斗。期间,有人持钢珠枪开枪击中旁观者谢某某,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财产损失1.5万余元。
事发后,相关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在经过前期侦查后,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对相关涉案人员提起公诉。今年8月底,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等13名涉案人员纷纷受到法律严惩。其中,最长获有期徒刑6年,最少被判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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