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成贵 黄岩 张静)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支付宝余额促使被执行人缴纳罚金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罚金执行案件。
2017年,周某因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经济管理秩序,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周某在监狱积极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回到家庭与家人团聚。周某刑满释放后,认为他已经服刑,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且出狱后法院的法官也不掌握他的去向,罚金就可以不用缴纳了。抱着侥幸的心态,周某没想到出狱后没多久就接到了长白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手续。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罚金不打算交了,电话号也换了,所以既没有申报财产,也没有及时缴纳罚金。
在实施冻结措施的第二天一早,周某就打来了电话,因为支付宝及微信零钱被冻结了,生活很不方便,因为周某妻子经营淘宝店铺,支付宝被冻结后严重影响经营,愿意筹款缴纳罚金。冻结后的第三天,周某将全部罚金汇入指定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法官温馨提醒:
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服刑完毕后,应积极履行财产刑缴纳罚金,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本案中,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支付宝及微信零钱,属强制执行措施之一,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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