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积分落户、居住证制度之后,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提出户籍改革方面的一揽子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本市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并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据了解,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全国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发布 北京将建新型户籍制度
《意见》从总体上提出三个“坚持”:坚持总量调控,更加注重结构优化。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要求,严守人口总量红线,着力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积极推动“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不断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坚持规范有序,更加注重合理引导。改进现行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落户渠道的统筹机制;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合理引导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预期和选择。坚持统筹配套,更加注重权益保障。统
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政策,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根据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人口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详解
1、户口迁移研究“户随人走”政策
《意见》提出,建立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指出,人口增长包括自然增长和户口迁移。其中前者根据目前的生育政策是能够控制的,但因为就业外地户口迁到北京的渠道非常多。为了防止因渠道多而失控,必须要清楚每一个渠道每年进入多少才能够保持平衡。
《意见》提出,北京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
对此,刘宏斌指出,伴随中心城区人口的疏解,比如一些企业外迁,一些人户口也会随之外迁。而这背后是相关“隐形利益”问题的妥善解决。比如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导致一些人员不愿意将户口迁出,产生一些社会矛盾,这需要通过教育均等化来实现。
《意见》还提出贯彻执行好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建立政策实施会商和联动审核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等的原则,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在完善人才落户政策方面,《意见》提出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2、户口登记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据了解,农业户口的权益包括可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可获得征地补偿。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此外,在医疗保险方面,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取消城乡二元户籍,统一变成居民制度,是居住制度改革的重大进步。过去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很大,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变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目的就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农民来说,是有益的。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对于将来社会保障的统一,包括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对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础。以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疗制度的完善、教育均等化的完善,农民不一定愿意固守土地,很多人会到城里生活,特别是二代、三代,不愿意待在农村。而城里人退休后,愿意到农村去,也可以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也认为,表面上看,这只是登记的改变,但实际上更重要的是权益的均等化。他指出,从程序上来说,登记的改变非常容易,难在教育、养老、医疗等各领域相应的配套改革。只有这些改革的实现才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层意义的实现。
建设人口动态监测平台
《意见》还提出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统筹整合各部门人口数据,加快建设全市实有人口和常住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为城市管理和人口调控提供支撑。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强各区及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建设,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王太元指出,此前的统计几个部门各自完成,未来监测平台的建立将实现信息共享。准确的数据来源于政府工作人员对于基层群众的了解程度。如果各个部门都负起责任,就不会出现“奇葩”证明的问题。不会因为各个部门之间踢皮球让群众跑断腿。
此外,《意见》还提出贯彻执行好本市居住证制度,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
3、权益保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对此,刘宏斌指出,随着这几年的经济发展,城镇化发展需要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这就需要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农业户口上附着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责任田。取消农业户口并不意味着这些权益的丧失,而是让其成为农民城镇化过程中可以使用的资源。政府必须通过配套服务让农民的权益能够保留、巩固,这样他们才能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中。
竹立家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进,农村的房地产交易也将逐步推开,进入市场,城里人也可以去农场买房置地。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能从中获益。
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将扩大
《意见》还提出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并逐步提高服务标准。
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保障,《意见》提出合理划分市级事权、市与区共同事权和区级事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的制度。根据各区功能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口总量和密度等,充分考虑人均占有资源情况,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政策,推动各区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将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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