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这是陕西省监委组建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法治网整理的辛耀峰简历(来源于百度百科):
辛耀峰,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陕西吴堡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78年09月——1981年07月,陕西省化工学校仪表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1年07月——1983年01月,吴堡县统计局工作;
1983年01月——1989年06月,吴堡县计划委员会、吴堡县计划局工作;
1989年06月——1993年06月,吴堡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05月——1995年09月,吴堡县计划委员会主任;
1995年08月——1997年12月,吴堡县计划局局长;
1997年12月——2006年05月,子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期间:1998年1月——12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挂职,任市长助理。
2006年05月——2011年6月,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榆林商会名誉会长,北大清华人大榆林同学会名誉会长。
2011年06月——2016年05月,府谷县委副书记、府谷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4年01月——2016年05月,府谷县委副书记、府谷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府谷县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2016年05月——2017年9月榆林市佳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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