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撰稿人:刘志勇 梁珊珊 孟媛洁)2018年7月19日上午,祁某某、黄某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贪污案在安徽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泗县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泗县监察委、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名党员干部及60余名普通群众旁听了该案庭审。
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祁某某利用职务上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公款23万余元;被告人黄某某利用职务上便利直接侵吞公款4.5万余元。被告人祁某某为掩盖贪污事实,指使被告人黄某某将账据销毁,共涉及金额714万余元。二人行为均构成贪污罪、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罪。
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条理分明,指控犯罪精准有力。被告人祁某某、黄某某当庭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二被告人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积极忏悔,悔恨自己在权力中迷失了自我,导致自己走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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