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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煤矿开采引房屋开裂坍塌,未进行赔偿

[日期:2016-05-28] 来源:www.zfxw.com.cn-中新网  作者:乌娅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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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煤矿开采引房屋开裂坍塌 未进行赔偿

  张世山家开裂的房屋。 乌娅娜 摄

  对此,高头窑煤矿对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建军说:“高头窑煤矿所有开采程序都是合法并且按照计划进行的,不存在未告知当地村民的情况下私自开采。我们的煤矿属于井工煤矿,是开采地下100米深的煤炭,必然会导致地面塌陷。煤矿在2012年开工时曾进行过土地补偿和村民搬迁,经过协调,村民选择现金补偿。如今,他们在煤矿未开采的地方私自搭建了房屋,补偿事宜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

  “至于土地开裂情况,我们会根据测量小组的评定,给与不同种类的土地相应的赔偿。但农民近年来持续开荒种地,欲通过改变土地性质获得更多的补偿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专业评定和卫星遥控监测图进行土地认定,目前结果已经出来了,近期将联合政府部门与村民进行协商。”赵建军说。

  对于村民提出的水源问题,赵建军说:“开采这么深的煤矿肯定对地下水有影响,但是天气大旱是主要原因。”

  达拉特旗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小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镇政府曾协调高头窑煤矿将部分采区放弃开采,用来规划建房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但选址后,群众不愿在规划区内建房,乱搭乱建。随后镇城镇办联合国土部门对新建房屋均下达停工通知并告知限期拆除,村民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执意建房。目前出现裂缝和坍塌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不予赔偿。”

  达拉特旗矿区补偿办公室主任李生华说:“煤矿建设和开采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经过各方协商沟通,第一次补偿工作已经结束,后农民又搭建违规建筑和开荒土地索要补偿款。合法范围内的损失,我们将本着村民利益第一的原则进行补偿,但超出法律范畴的损失,政府和企业坚决不予赔偿。”

  煤矿企业负责人表示,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就此事中房屋和土地的赔偿部分,律师刘克勤说:“耕地上再建房屋确实属于违规建筑,但当地国土局在执法监管时存在漏洞,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建筑,现在这些房屋出现坍塌和裂缝,建议对当地村民进行房屋的成本补偿。”

  针对土地赔偿的部分,刘克勤表示应该按照有关部门认定的土地性质进行赔偿,村民开荒的土地不应按照耕地补偿,但可以给与一定的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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