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陕西延安市延长石油油田管道运输公司、西区采油厂“强逼”员工捐善款,其中西区采油厂职工“被捐款”有数额下限,西区采油厂通知要求处级领导捐款不低于500元、副处级不低于200元、助理不低于50元、职工不低于20元。延长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宣传部副部长任小辉8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公司是转发延安慈善协会捐款倡议,不存在“逼捐”,已对涉及下发通知的采油厂工会委员会、延长石油油田管输运输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网友@陕北摄影微博截图。网友“@陕北摄影”8月8日发帖称,延安延长油田管道运输公司、西区采油厂“强逼”员工捐善款。有单位除了发电子文档外,还群发手机短信告知,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对此感到“苦恼”,不是自己不捐,没爱心,而是觉得慈善捐款变了味。
网帖显示,延长石油油田管输运输公司工会委员会向员工下发了慈善捐款的通知,通知要求正式职工每人捐款100元,临时工、聘用工可视自己的经济情况采取自愿捐款,最后强调:正式职工包括联合站正式职工“必须”参与。
延长油田管输运输第四分公司野山输油站任志梅在收到公司通知后,通过飞信向输油站的工作人员下发了捐款决定,其本人捐款100元。任志梅称,他是按照油田管输第四分公司的捐款通知要求用飞信给野山输油站员工下发的通知,通知里要求,正式职工包括联合站正式职工“必须”参与。
任志梅告诉澎湃新闻,捐款是公司要求的,对于慈善行为他称“不认同,也不反对”,但是很想知道善款的去向,公司只要求捐款,并未告知善款用于什么,他认为慈善协会应让员工知道个人捐款的去向。
延安市慈善协会宣传部王姓部长8月8日告诉澎湃新闻,延安市延长石油西区采油厂下发的《关于为延安市慈善协会募捐的通知》要求职工捐款属于“劝募”行为。
延长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宣传部副部长任小辉称,捐款下发通知属于下属企业相关职工的个人行为,目前已对涉及下发通知的采油厂工会委员会、油田管输运输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分析认为,慈善捐赠属于自发自愿的行为,捐不捐、捐多少都应该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而且应该公开透明。采用的下发文件,且根据职务高低来规定捐赠金额下限的方式是违背慈善捐赠自愿的原则。
金锦萍说,慈善法明确规定不得以摊派方式或者变相摊派的方式进行募捐。企业和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尽管不属于行政摊派,但是公司下发的内部文件依然会对员工起到一定的强制性作用。鼓励员工慈善募捐应该提倡,但不应该采取这样的募捐方式。延安市慈善协会如果了解到这种情况,应适时向企业提出这种募捐行为的不当,作为慈善协会应该注意维护慈善领域基本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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