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摄影:南都记者方光明
事发房屋内部惨景。通讯员供图。
事发房屋内部惨景。通讯员供图。
南都讯 今日凌晨4时51分,东莞大朗镇巷头社区富康北路4巷12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火灾造成7死4伤,5时25分明火已被扑灭,进入火场清理阶段。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大朗官方通报显示,2016年8月14日4时51分,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朗镇巷头社区富康北路4巷12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大朗消防中队、特勤一中队、寮步中队、松山湖中队共18辆消防车、9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消防队于4时58分到达火灾现场,现场浓烟较大,5时25分明火已被扑灭,进入火场清理阶段。
据消防部门核实,现场救出群众14名,立即送往大朗人民医院及东坑医院进行救治。截至目前,7名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人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2人伤势较为稳定,3人经检查未受伤。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市委副书记姚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等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要求全力以赴搜救抢救伤者,力争将伤亡人员减到最低,同时立即控制好事发地点的涉事责任人。
据查,起火建筑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目前,起火原因调查、事故善后处置等正在抓紧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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