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人你们可以拘留,但是绝不能降级他的驾照,不然孩子我就不要了,送给你们了。”2月7日16时,违法驾驶人李某妻子将年仅8个月的宝宝丢在播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办公室,然后转身离去。直到23时许,民警千辛万苦,说服李某妻子,才将小宝宝领回家。
据交警部门民警介绍,2月6日11时许,播州交警在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中,查获一名持B2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司机李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将面临驾驶证降照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事发当时,因驾驶人李某称回家取相关证件,现场执勤交警做好相关信息的信息备案后,准予李某回家取回相关证件,并要求立即返回处理此事,但驾驶人李某一去不回,事发当天始终未露面。
2月7日下午16时许,该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的妻子背着孩子在亲属陪同下来交警大队要求处理此事。办案民警多次解释,必须由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并与李某妻子反复沟通,而李某的妻子则说到:“你们可以把人给拘留了,但是绝不能降级他的驾照”。
由于办案民警依法办案,始终未能满足李某妻子的无理要求,李某妻子便将自己的孩子“丢”给办案人员,并称:“这孩子我不要了,给你们!”随即迅速离开了交警办案办公室,办案人员立即上前追赶,但孩子母亲已不见踪影。
办案民警没有办法,一边使出十八般“武艺”照顾好孩子,一边电话联系李某妻子,要求其将孩子领回。李某妻子电话中称:“孩子我就不要了,送给你们了,无奈之下,办案人员只能先“养”着孩子,并为孩子买纸尿布、奶粉等婴幼儿用品,其他办案人员则继续与李某及其妻子、家属联系。最后,经过多方劝导,李某妻子于当日晚23点左右将孩子领回。
交警部门表示:将依法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李某的妻子把小孩丢在交警办公室的行为,客观上干扰了交警部门的办公秩序,导致办案民警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鉴于经多方劝导后要某妻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虑到小宝宝需要其照顾,交警部门决定对其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免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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