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五天内盗窃三辆电动车,疯狂作案后被判刑

[日期:2016-05-24] 来源:cqfzb.com-  作者:张庆元、张秀群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8515883123
        中法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庆元、张秀群)甘肃籍一男子五天内盗窃三辆电动车,疯狂盗窃均得手,本以为天衣无缝,熟料法律的大网终究疏而不漏,该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11月15日,被告人张某将被害人吕某停放在哈密市八一路居龙苑一工地门口的一辆价值1575元的雅马哈牌踏板电动车盗走;第二天,11月16日下午,被告人张某又将被害人虎某停放在哈密市天马路金茂花园底商一回民凉皮店门口的一辆价值2850元的欧派牌踏板电动车盗走;三天后,11月19日,被告人张某将被害人刘某停放在哈密市八一路宝丰市场一五金商行店门口的一辆价值1736元的大阳牌电动车盗窃走。

       案件审理结果: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盗窃价值共计6161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当庭自愿认罪,赃物部分追回,该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涉案赃款4425元依法予以追缴后发还被害人。 

本文地址:http://kx.cqfzb.comFayuan/2016-05/740.asp,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