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奔驰车尾灯出现苍蝇 车主起诉索赔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发现自己奔驰尾灯内有苍蝇,王先生认为车辆存在质量瑕疵,故将车辆生产商奔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车辆有质量瑕疵,奔驰公司收回车辆,并双倍返还购车款。4月10日上午,本案在北京大兴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北京奔驰公司称,为了散热,尾灯留有缝隙,蚊蝇可以进入,涉案车辆尾灯中的苍蝇是使用过程中进入的。
涉案车辆尾灯处的苍蝇 摄/记者 周蔚
发现车尾灯有苍蝇 起诉奔驰公司索赔
2015年6月26日,因生活需要,陕西的王先生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3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被告生产的梅赛德斯奔驰牌轿车一辆。
2017年10月,王先生刚洗过车,“几个朋友在看我的车,一个朋友说,怎么有只苍蝇呀?”王先生发现车左侧尾灯大灯内有一只很大的苍蝇,“当时觉得特别尴尬。我们县城没有4S店,就找了一个修理厂,修理厂说是原厂生产中进入的。”王先生说,后来他又找了4S店进行检测,“他们也说是生产中进入的。”
之后王先生找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对方让我去4S店进行处理。”因为奔驰公司没有说明要承担处理的费用,所以尾灯内的苍蝇一直没有处理。
王先生认为,自己投诉车辆质量问题后,奔驰公司作为生产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给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和心理压力,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故将奔驰公司诉至法院。
王先生认为车辆尾灯中的苍蝇非常显眼,奔驰公司在出场检查中应当发现该苍蝇,但奔驰公司没有及时排除解决属于故意隐瞒瑕疵,构成欺诈,故请求确认北京奔驰公司生产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存在质量瑕疵;判令被告立即收回该问题车辆,双倍返还已付购车款及各项其他损失共计7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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