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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诉北大案开庭:季承提交父亲生前视频

[日期:2016-06-01] 来源:www.zfxw.com.cn-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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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诉北大案开庭:季承提交父亲生前视频

▲81岁高龄的季承(左)出席庭审。京华时报通讯员李佳摄

昨天上午,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北京大学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季羡林先生生前收藏的书籍、字画等共计649件,涉案标的额达亿元。81岁的季承亲自出席庭审,还提供了一份季羡林先生书写遗嘱的视频作为证据。

□原告

提供遗嘱以证捐赠不合法

昨天上午9时40分,此案正式开庭。季承亲自出席庭审,他满头银发、身穿格子衬衣。北京大学校长法律办公室主任陆某某及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此次是本案第二次开庭。

据了解,季羡林先生曾于2001年7月6日与北京大学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手书遗嘱,“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同年12月6日,季羡林写下了日期最近的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全文为,“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季羡林。戊子冬。2008年12月6日于301医院。”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季羡林的捐赠并不合法。他就此与北大多次协商未果,于2012年6月14日,将对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随后,季承称北大又清点出38类72件文物,所以,起诉要求北大归还的文物为649件。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据季承介绍,这些文物字画中,不乏唐伯虎的楷书,文徵明、八大山人、仇英等名家的画作,浅草寺建造图和梵文藏金刚经也价值巨大。

季羡林助手之子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季承提供了父亲书写的委托书等24个证据。

季承的代理人表示,季羡林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书中无捐赠目录,双方也未交接。“所以,协议并未成立,也没有生效。”代理人说。

据代理人介绍,2008年,山东大学教授张衡等人披露季羡林收藏的数十幅名人字画,从2007年开始分批流向拍卖市场。虽然北大方面随后坚称季老藏品未流失,并撤掉了季羡林秘书杨锐(时任北大党委副书记吴志攀之妻)的职务,但这还是引起了季羡林的警觉。

代理人称,在这种情形下,季羡林对北大已经失去信任。于是在当年12月手书两份委托书,这也意味着2001年的捐赠协议已经失效。此外,代理人表示,占有不一定要直接,可以与被告共同组建“季羡林文化基金会”处理这些文物,也可以学杨绛先生那样,捐给国家博物馆

昨天,季羡林助手的儿子杨某出庭,他证明季羡林先生已委托季承处理其全部财产和事务,因此季承有权就捐赠协议提出主张。

“还有一位重要证人、季羡林关门弟子、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因身在藏区,无法前来作证。”代理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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