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刚
19年前,看着身边的朋友都在股市中赚了钱,市民骆女从任女士手上借了4万元本钱,但这一借款让骆女士不仅背上了巨额债务,还作为被告被任女士两次告上法庭……
骆女士认为对方借给她的是“高利贷”不应受法律保护;而任女士则表示,对方这样做是赖账不还钱,她要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就这样,两位都已退了休的老太,誓将官司打到底,而根据双方的约定,要彻底解决这笔借贷纠纷官司双方要打到2028年。
借钱炒股利滚利背上巨债
1997年,在全民炒股热刚兴起时,时任长寿某机关工作人员的骆女士看到周围炒股的邻居和同事富起来后,很是羡慕,在楼下邻居的引荐下,骆某参加了某券商举办的股民学校。
“大家都向她借钱,我也就跟着借点试试,月息3.5分,年息42%。”昨日,骆女士告诉重庆时报记者,通过朋友引荐她认识借钱给她的任女士。骆女士清楚记得,当时借了4万元本金,3.5分月息。而在写借条时,任女士要求她将利息写成本钱,即40000元本金+16800利息,共计56800元,一年到期还款结账。
由于当年股票亏损,到期时,骆女士只还了35000元。未还清的本息又写成借条。
此后,任女士又拿出3万元借给骆女士翻本,而骆女士到期又没有完全还完,这样反反复复借了几回,骆女士始终没有还清借款。
骆女士说,当时她还在机关工作,非常担心借高利贷炒股影响不好,只好委曲求全,每年换利滚利借条。最后债务越累越多,直至今天,她都没算清怎么会欠下这么多钱。
欠条上的还款日期写到2028年
骆女士说,每年高额的利息压得她喘不过来气,这期间正好又是儿子读大学,东拼西凑累计还了13万余元,但还是没有还清。
2007年1月,又到了换欠条的时间。骆女士提出已经没有能力支付高额利息,任女士也同意之前的欠款不再计息。
1月18日,骆女士带上朋友韩某一起,到任女士的办公室换了欠条。而这一次,骆女士写下了一张198600元的欠条。
昨日,重庆时报记者从骆女士保留的复印件上看到:“因向任某某借钱炒股,本息累计欠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196800元)。从2006年元月起不计利息。分二十年内还清(从2008年春节至2028年前),每年还壹万元。”
根据欠条约定,从2008年开始,每年骆女士还任女士欠款1万,直至2028年全部还清欠款。
学习法律后她觉得不该还钱
2008年,2009年,骆女士如期返还了1万元欠款,2010年和2011年,因为家庭因素,骆女士没能如期还款,任女士一纸诉状将骆女士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骆女士偿还任女士2万元欠款。
骆女士说,她越来越觉得这笔钱还得有点冤,退休后没事她就开始学习法律书籍,特别是一些借贷纠纷的法律条款。2012年,她如期还了1万元,就是不想再输官司。
随着对法律知识的不断掌握,2013年和2014年,骆女士又不再偿还欠款。骆女士认为,198600元的欠条是在对方威胁下写下的,欠条也没有标明本金和利息金额应无效。
2015年11月23日是,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该案,法院认为,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欠条内容合法,真实,判决骆女士偿还2万元欠款。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骆女士并不认同。骆女士说,最新的司法解释对民间贷款有明确规定,为此,她专门上诉至市一中院,要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一个觉得不该还钱
一个认为对方赖账
“大不了官司打到2028年”
2013年输了官司后,任女士申请了执行,现在骆女士退休工资每个月都要被扣除1000元,用于偿还欠款。
骆女士介绍,因为借贷,她和老公也离了婚,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也没找到正式工作,至今还没成家,现在他们整个家庭就靠她的退休工资生活,扣除的1000元对于他们家庭生活影响非常大。
骆女士表示,只要对方起诉,她都要上诉,她相信总有一天,法院会用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来审理她的案子。
昨日下午,重庆时报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借款人任女士。任女士表示,借给骆女士的钱也是通过同事借来的,前前后后借了很多回,也记不清具体数额了。她现在也已退休,身体也不太好,就靠收回这点钱安享晚年。而对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想赖账不还钱。
“大不了官司打到2028年。”任女士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她相信法律会为她主持正义的。
昨日,记者从骆女士的代理律师,重庆腾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刚处了解到,5月4日,一中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为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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