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颐和园黑导游遭敲诈案宣判 “贴活儿”者获刑1年

[日期:2016-07-04] 来源:www.cqfzb.com-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在颐和园北宫门外,今年25岁的高某伙同他人专门敲诈黑导游,索要“保护费”。记者昨日获悉,高某被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罚款5000元。

  据了解,高某绰号“洋洋”,其曾因贩毒、容留他人吸毒获刑9个月。此次,高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在海淀法院受审,其被海淀检察院指控有4起犯罪行为。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自2015年5月至7月,高某伙同他人,在海淀区颐和园北宫门附近,以恐吓的方式向29岁的许某等4人索要钱款。其中,其向22岁的赵某索要2000元,向24岁的刘某要了2170元。

  高某在接受公安讯问时交代,其在2015年6月初便到颐和园北宫门广场上“贴活儿”,后来还拉了一对杜姓兄弟一起干。高某称,在颐和园有两种导游,一种是拉活儿的,就是看客人到达景点,便上前询问游客是否要导游,如果游客要,拉活儿的导游就将客人送给颐和园内的导游。其“贴活儿”的对象,主要是拉活儿的导游。如果看到这些导游在北宫门广场上拉到了活儿,他就过去,记下拉活儿的导游及要给客人讲解的导游的名字,等着向他们要“提成”。

  高某称,负责讲解的导游和拉活儿的导游按照比例分钱。如果北宫门广场上的导游不给他钱,他就捣乱,对游客们说导游是骗子,这样游客就走了,大家都赚不到钱。高某辩称他没有威胁、恐吓、殴打拉活儿的导游。

  被害人许某作证称,他从2010年开始在颐和园做导游至今,如果北宫门有游客需要导游,其就将游客带到颐和园内的导游处。导游带游客进颐和园内的字画店消费,其会分得30%到40%的分成。2014年11月,北宫门停车场处来了10多人,说如果要在停车场揽活儿就得交钱。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海淀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罚款5000元。

本文地址:http://kx.cqfzb.com/Fayuan/2016-07/3327.asp,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