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江西故意驾车撞人案被告人获死刑 曾致22名学生死伤

[日期:2016-08-26] 来源:www.cqfzb.com-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中国江西网宜春讯 记者张凌报道:8月23日上午10:30,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奉新“1·19胡家兵故意驾车撞人案”在奉新进行了一审宣判。

  2016年1月19日7时10分许,奉新县城狮山大道发生一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被告人胡家兵故意驾车冲撞上学途中的学生,造成4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

  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如下:

  被告人胡家兵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被告人胡家兵对六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依法进行经济赔偿。

(中国江西网)

本文地址:http://kx.cqfzb.com/Fayuan/2016-08/6978.asp,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news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