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李敏)近日,神木县法院公布的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现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张斌因“有能力却拒不履行354万元债务”而被法院执行公示。张斌也是神木县继农业局副局长后,第二个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县局级领导干部。
9月8日,在神木县人民广场的电子显示屏上轮番滚动公示着“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第6位张斌引起人们注意,经核实,张斌确为现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
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张斌的涉案原因为民间借贷纠纷,2011年,时任神木县供销社主任的张斌,为时任神木县供销社副主任袁某的儿子袁某某向李某担保借款470万,月息3.4%。后因偿还不力,李某将张斌(未起诉袁某某)起诉至法院。据李某称,张斌为实际借款人,借款时的款项也是汇在张斌账户,借款用途为煤矿投资。
2015年11月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要求张斌偿还李某300余万元。因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张斌被神木县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今年1月,张斌还因拒不履行判决被拘留6日。
据了解,张斌从2012年由神木县供销社调任神木县粮食局任局长至今。8日中午,华商报记者致电神木县粮食局,工作人员称,张斌目前仍在正常工作,但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很少来单位。而张斌本人电话也无法接通。对此,主管粮食局、供销社的神木县副县长孙彬表示,对于张斌的事应该由各职能部门表态和处理,债务问题是否影响其工作也应该由组织部门评判,如果后续对于该事件有任何处理,将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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