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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患者不满治疗持刀杀死医生 法院一审判死刑

[日期:2016-09-10] 来源:www.cqfzb.com-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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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患者不满治疗效果持刀杀死医生法院一审判死刑

宣判现场。李红军摄

中新网南京9月9日电 (朱志庚 晨晓)自认为医生开错药,江苏徐州一患者田春生持刀刺伤医生胡金生致其当场死亡。9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春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9月4日,51岁的田春生因便秘到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一家卫生室就诊,经胡医生(殁年58岁)诊疗后感到治疗效果不佳。两天后,田春生找胡医生理论,并且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经过了解处理,建议田春生到其他医院就诊。田春生对处理结果不满,遂产生杀害胡医生的念头。

同年9月8日10时许,田春生戴墨镜、口罩、太阳帽进行伪装,并携带尖刀至卫生室附近守候伺机杀害胡医生。当时卫生室有很多人,田春生没敢下手。

当日12时许,胡金生回家吃饭。当胡金生行至卫生室东门南约10米处时,田春生持尖刀上前连续捅刺胡医生腹部。随后,田春生追赶胡医生至一村民家中并连续猛刺胡医生胸、腹、项部等处十余刀致其倒地后,又捅刺胡医生颈部二刀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田春生企图逃跑,被现场群众制服,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胡医生系被他人持单刃刺器捅刺致肝脏破裂、肠系膜上动脉离断、椎动脉离断等致大失血死亡。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田春生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江苏一患者不满治疗持刀杀死医生 法院一审判死刑

宣判现场。李红军 摄

经审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田春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田春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医生的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891.5元。

庭审前,被告人田春生面对媒体采访仍坚持称,因为对方开错药,自己很生气,并不是想杀害对方。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后,田春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听到审判结果,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胡医生的大儿子胡玉庆痛哭起来。胡玉庆说,一年来自己的压力很大,经常想起死去的父亲。母亲现在都不敢出门,听到声响就受惊吓。80多岁的奶奶天天坐在门口哭。杀人偿命,感谢法院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审理本案的秦瑞东法官介绍说,田春生遇到自认为的医患纠纷以后,没有采取正当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了不理智、极端的杀害医生的手段。广大市民遇到医患纠纷以后,可以找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通过民事案件的审理、裁判,引导和规范广大患者通过合法、理性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良好的医患治疗秩序和规范。(完)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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