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万借款 五轮官司没追回
本报讯 遵义市一男子称数年前借给朋友600多万元,但至今都没能收回,为了这笔钱,他们已打了5轮官司,却仍没结果。昨日,记者从当地律师协会获悉,该案现又回到一审法院。
周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据称,2012年5月,李某向周某借款600多万元,并留下了借据,约定在两天内归还。可是,到期后,李某不但没有还款,还说自己没收到过周某的钱。
事情闹了两年后,周某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起诉。此后,这个案子又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再审、重审,还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是,前后经历三年多,现在,案子又回到原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
一个简单的借贷案件,何以经历多轮诉讼仍没有结果?原来,问题出在借款人的支付凭证上——周某无法出具借款给李某的直接证据。
据周某说,李某写下借条后,他按照要求,将款项转到了第三人的账上。可是,李某说自己写了借条但没得到钱,并否认让周某转款给第三人。
有意思的是,法院对案件第三人调查时,第三人表示周某转来的600多万元,是正常的营业收入,与他人无关。据称,第三人与周某、李某均有业务来往。案子的关键在于周某没有转款凭证作为直接证据。
承办这起案件的律师说,这起案子又进入了重新审理的程序。他提醒说,该案对于大多数人的警示意义在于: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产生借贷关系时,除了要有借款人的借条等,还应保留向借款人转款(付款)的直接证据。
(本报记者 黄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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