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宣网讯(通讯员 李晓光、马隆浩)近日,吉林靖宇县法院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将王某等27名申请人的26.7万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王某等27名申请人在孙某分包的工程中承担抹灰工作,在工程完工后,孙某一直未予支付劳动报酬,王某等27名申请人将孙某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查明,判决孙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王某等27名申请人工资款26.7万元,但孙某因接口没有资金,一直没有支付。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涉及农民工众多,且已到年中岁尾,该院执行二组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制定执行工作方案,经过对孙某的多方查控,发现孙某承包该工程的开发公司在白山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院干警立即出击,将26.7万元工资款进行扣划,历时十多天的时间,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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