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唐余健)入夏以来,酉阳县酉酬司法所通过制作专栏、散发资料、入户讲解、专题讲座等方式,针对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调、被监护人范围扩大等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民法总则》亮点,使人人学民法、懂民法、用民法。
“下步,我们针对《民法总则》的宣传,初步拟定举办全镇行政村的专题宣讲9场次,利用赶集日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4次以上,举办专栏板报8期以上,力求形成多层次、高频次、广覆盖的宣传态势,使广大群众在《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前打下良好的认知基础”,司法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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