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1981年说起。
1981年全国民办教师整顿。《川府发【1981】129号》文件,要求对民师进行全面考核,除严格的文化考试外,还要认真考察其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对连续教龄在15年以上的老民师,文化考察可适当放宽,但确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也要辞退。
对个别思想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不堪为人师表的人,应取消民师资格。
对工作极为不负责,或者身体条件不宜做教师的,也要调整。经过考核合格的教师,由县教育局发给任用证书,发放任用证书应从严控制。
对过去发放面广、未保证质量的,要按上述要求,重新进行考核,另发任用证书。
对调整出去的民师应做好思想工作,学校要热情欢送,社队要热情欢迎,由生产队妥善安排,有条件的也可安排到社队企事业单位。对于被辞退的民师,可酌情发给一次性的少量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教育厅另文下达,今后一律不再补充正式民师。
如调整后教师有缺额时,可聘请代课教师。
▲图为:川府发【1981】129号文件;查阅时间:2018.08.24
胡天凤还未进入考场,突然生病,不能坚持答卷,可查阅试卷注释。清升公社民办教师管理小组在辞退名册上认定的是“缺级”,意见是“留用”,双河区公所意见是“辞退”,备注胡天凤是初中文化,教学态度端正,质量效果较好,本人基础知识较差。
此时,荣昌县教育局并未让胡天凤知晓辞退的事情,而是继续任教。
▲图为:辞退名册;2013.11.07荣昌县教育局在法庭上提供
《川教人【1987】6号》文件规定,当年未确认其民师资格,也未发给准聘证书,但因多年从事民师工作,当地教育工作又需要,被留用为民办教师并享受民办教师待遇,在最近几年的教材教法考试中达到合格的,可以确认其民办教师资格,发给准聘证书。对留用民师教材教法考试不及格者,可以再给一次考试机会,达到合格的予以确认,仍不合格者要坚决予以辞退。辞退民办教师后的缺额,一律不再补充正式民办教师,违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胡天凤既然已经被“辞退”,还让其继续任教36年,根据《川教人【1987】6号》文件规定,当时的有关领导并未被责任追究。
▲图为:川教人【1987】6号文件;查阅时间:2019.05.16
1990年荣昌县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作出《关于胡天凤同志近年来的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情况》,称胡天凤同志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利用各种不同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形势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还称胡天凤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团结同志,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效果好。该同志一直担任学校负责工作,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家长的好评。点校交叉统考情况:1989年上期,三年级语文及格率为90%,数学及格率为90%;下期,一年级语文及格率92.1%,数学及格率为95%;1990年上期,一年级语文及格率为95.2%,数学及格率为93.5%。
有了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作出的《关于胡天凤同志近年来的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情况》,已经符合川教人【1987】6号文件精神,就应发放《任用证书》。
▲图为: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情况;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提供
荣昌县教育局《荣教人发【1993】5号》文件关于胡天凤同志可享受正式民师待遇的通知,工教龄从1963年3月算起。1994年9月胡天凤被清升镇党委、清升镇政府评为先进教师;1994年12月4日,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聘胡天凤为一级教师;1994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胡天凤为小学一级教师,并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995年12月8日,荣昌县教育局为胡天凤颁发了小学一级教师证。
▲图为:荣教人发【1993】5号文件,查阅时间:2007.09.21
▲图为:清升镇党委、镇政府颁发的先进教师奖状
▲图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图为: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图为:荣昌县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证
人事部 财政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人薪发【1995】150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四川省人事厅 财政厅 计划委员会《川人工【1996】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凡1993年10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两年考核成绩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人员,可从1995年10月1日起在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以及两年中只有一年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胡天凤已享受其待遇。
▲图为:荣人薪发【1996】720号文件,胡天凤已享受在册中小学教师提高10%的工资
1999年,57岁的胡天凤老师,站在三尺讲台,连续任教36年,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同年12月,胡天凤根据家里实际情况,遂向学校申请退休,学校还组织了欢送。
2006年,全县落实从1994年至2006年津补贴政策,在职教师每人每月69元,退休教师每人每月49元,胡天凤因未得到该补贴,才开始了解情况,先后得到的回复是“你是临时代课教师,已被2001年的102号文件辞退”。
胡天凤持有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发放的小学一级教师聘书、重庆市人民政府发放的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昌县教育局发放的小学一级教师证,历年来工资表上显示的是“退休教师”,2008年清升镇回龙完全小学也为“单位职工胡天凤”购买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号:A78152410)。然而,在2010年荣昌县教育局信访回复,胡天凤的身份又是“临时代课教师”,荣昌县教育局并未将荣昌县教育局、荣昌县人事局作出的《荣教人发【2001】102号》(关于辞退和妥善安置“享受正式民师待遇”教师的通知)送达胡天凤知晓,是2014年庭审中才知道增加了50元钱后作为被“辞退”的依据。事实上,该文件明确的是:“凡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享受正式民师待遇的教师,1998年以来未调整工资的,在现行月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可增加50元后,再按两项之和的100%计发月安置费”,《荣人薪发【1996】720号》文件已对身份进行了确认,就不应对胡天凤增加50元。其增加了50元,就是以发放安置费代替退休。
▲图为:2006年8月3日,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校校长的证明
▲图为:2006年8月5日甘桥完全小学、镇教管中心证明
▲图为:退休教师历年工资表
▲图为:2008年1月1日,学校为职工胡天凤购买的医保
▲图为:荣昌县教委信访回复胡天凤是“临时代课教师”
2013年,胡天凤将荣昌县教委诉讼到法院,要求教委以小学一级教师待遇,重新认定与教委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标准,补偿其差额,办理退休手续,终结劳动人事关系,并补偿退休后14年的工资差额 ,法院认为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二审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为:民事一审判决
▲图为:民事二审裁定
2014年荣昌县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为由,作出行政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图为:一审行政裁定
▲图为:二审行政裁定
2019年5月22日,重庆市信访办公室回复,让胡天凤向荣昌区政府提出。荣昌区政府又责成区教委处理,区教委又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称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请向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 人民法院提出。荒唐的是,荣昌区教委已经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还让胡天凤向荣昌区教委提出!
▲图为:市政府不予受理的告知书
▲图为:荣昌区政府责成区教委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告知书
作为一名小学一级教师,在三尺讲台上,连续任教36年。2001年至今,每月工资只有384元,不如当地一个五保老人。五保老人的待遇,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是754元。
▲图为:五保老人生活补助明细表
声明:
胡天凤以“人民教师”身份撰写这篇稿件,目的是为了公开事实真相,让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官老爷们,知晓胡天凤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36年,是怎么在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得的下场是“待遇不如五保老人”。
文章由胡天凤发表,如果内容不属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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