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要剖腹产被拒跳楼悲剧本可避免
顺剖之争不该成孕妇跳楼原因
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刘鹏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而据初步调查,孕妇是跳楼自杀,原因有可能是,在顺产还是剖腹产的问题上,与家属以及医院发生分歧。(9月5日《华商报》)
孕妇要求剖腹产,这一点目前是明确的。但对于医院“家属坚持要顺产”说法,目前家属回应称“不认同”,“我妻子期间疼痛难忍有两次,出来跟我说‘疼得不行’。第一次是17点左右,第二次是18点左右。她出来喊疼的这两次,我都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其他临床的产妇都可以证明我说过这个话。但是医生回复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
虽然目前医患双方各有说法,都在为自己做有利辩护。这明显也可以理解,真相还有待相关部门介入以后,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讨论顺产还是剖腹产的问题。特别是,在孕妇、家属和医院意见不一的情况下,到底应该是顺产还是剖腹产?判定论据是什么?
事实上,这也是所有孕妇还有家属,都会纠结的问题:顺产也即自然生产,是最健康的,对胎儿有利的生产方式,但顺产孕妇怕疼、怕生产过程中大人和小孩的安全这也是事实。
特别是,孕妇如果和家属起了争执以后,医院的建议和态度就非常关键。比如在陕西榆林市这起事件中,医院的说法是:建议进行剖腹产,原因是胎儿头部过大,会存在难产风险。但医院称,院方的建议多次被家属拒绝。
家属拒绝明显不是医院推卸责任的理由。一者,医院是专业的,家属是非专业的。顺产还是剖腹产,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去面对,以医院的检查结果对应相关标准为依据,不能完全听从家属意见,或者家属不同意,医院就拒绝手术。这不是医院治病救人的宗旨与原则。
二者,就算家属有拒绝,医院也有必要做一下耐心与细致的劝导工作,相信家属也不会拿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做赌注。
最起码,目前在顺产还是剖腹产的问题上,并非没有相关规定,也并非没有科学的依据。顺产还是剖腹产?如何选择,取决于孕妇和家属的主观意愿,但更要视医院的具体检查结果,以及判定标准而定。
多数情况下,孕妇都是可以顺产的,医院也多会建议孕妇顺产。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胎儿或孕妇本身存在疾病、缺陷等问题,比如产前无法恢复的胎位不正情形,比如胎儿过大情况等等。这些情况下,最好还是要选择剖腹产。
榆林这位孕妇身上发生的悲剧,再次提醒我们:对家属来说,不要过分依赖剖腹产,但也要不要盲目迷信顺产好处,一切以保证母子均平安为基础,以科学特别是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强调自我决定权的同时,也要适当信任甚至尊重医生建议,特别是切合实际的建议与意见;而对医院来说,科学地治病救人是第一宗旨与原则,患者和家属签字等厘清责任的相关问题,不可忽略和轻视,但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更不能成为医院对患者生命安全抱着“高高挂起”态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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