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告公司司机开采访车贩毒》后续:
来自开州新闻社的说法
本报讯(记者 李堂平)本报3月22日报道《某广告公司司机开着采访车贩毒》后,在开县引起了强烈反响。
24日上午11时28分,开州新闻社负责人廖雪林致电本报开县工作站,向记者说明了以下问题。一是自己从没有向外界宣称小车被盗之事;二是潘某某不是新闻社司机,是代理广告公司的司机,他刚到公司不久,还没有签定聘用协议,属临时人员;三是潘某某没有记者证,新闻社不可能给司机发记者证,新闻社记者证发放在开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局备案的。
事情果真如此?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重庆法制报》200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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