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各自离婚、再与房主结婚、过户房产后再离、复婚……济南这两对夫妻为了逃税可谓算尽机关。意外的是,所有手续办完后,买方夫妻却没能按时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遂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恶意串通的原被告双方,作出各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双方房屋交易行为无效。
价值1200万的房产靠结婚“过户”
2015年7月,梁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济南高新区的大户型房产,与卖方黄某夫妇多次协商后决定买下。该房产建筑面积418.18平方米,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总金额1200万元。
由于户型大、总价高,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高额税款,梁女士夫妇便想通过与房主“假结婚”来获得房产产权。虽然有违常伦,但为将房产顺利卖出,卖方黄某夫妇亦同意梁女士的建议。
按照梁女士的“计划”,卖方黄某夫妇先离婚,双方约定将涉案房产归于丈夫黄某;梁女士与丈夫离婚,随即与黄某结婚。之后,黄某将房产落到梁女士名下。最后,黄某和梁女士离婚,双方各自复婚。
按照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时先支付总房款的50%,即600万元,等到房屋过户前再支付剩余50%房款600万。同时,合同约定,黄某夫妇协助梁某夫妇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梁某夫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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