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25日大白天,一辆黑色普桑在南北走向的广顺北路上一会儿前进,一会儿倒退,还东西向停放。交警上前查询发现,开车的男子竟然没有驾照,处于学车阶段,正在该路段练习倒车入库!而路边指导他的所谓教练,并没有教练资质,所开的车辆并非教练车。最终,这两人都受到相应的处罚。
据“教练”张某供述,2年前在老家江苏盐城考出驾照,并没有教练资质,所开的车辆并非教练车。据张某称,他有一个朋友仇某自称开了驾校,让他帮忙带带学员,给了他一辆车并开出每月3000元左右的报酬。张某并非意识到这可能涉嫌违法行为,便答应了。据张某介绍,“学员”通过他们报名之后,他们会把名单提交给一家驾校,“学员”可以在上海练车,绍兴考试。
交警部门表示,驾校培训学员必须在指定场地练习,必须驾驶牌照带有“学”字的教练车,开上市政道路练习时须严格遵循事先在交警部门报备过的路线,并且要有教学资质的教练陪同。最终,“教练”张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未满二年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而“学员”则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日,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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